贵州省医疗器械广告发布内容公示 (第201602号)
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、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》、《医疗器械广告审查标准》和相关法律法规,我局对企业提供的申请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,以下1家企业的广告发布内容符合要求,现予以公示,公示期5天,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监督电话:0851-86810760(局纪检监察室)
0851-86823550、86814274(局医疗器械处)
地址通讯:贵州省人民政府大院5号楼7楼
邮政编码:550004
企业名称 |
贵州苗仁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|
产品名称 |
通气鼻贴 |
拟发广告批准 文 号 |
黔医械广审(视)第2016070001号 |
广告发布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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企业名称 |
贵州苗仁堂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|
产品名称 |
通气鼻贴 |
拟发广告批准 文 号 |
黔医械广审(视)第2016070002号 |
广告发布内容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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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7月11日